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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和外汇局放大招QFII资金汇出限制取消(2)

时间:2018-06-13   来源:www.cninfo360.com   作者:市场调研员   点击: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应划的重点

  此外,下午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名称及内容都很长,重点记住以下5大重点:

  1、证监会许可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的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其境内托管人代为办理投资额度备案和审批申请、主体信息登记等事项。同一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可以委托不超过三家托管人。委托多家托管人的,应当指定一家托管人作为主报告人。

  2、托管人的主报告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人民币合格投资者资产规模、已获取的 QFII 额度等证明性材料,并根据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或其所属集团资产境内外分布情况,按标准准确核实其基础额度及拟备案的投资额度后,于每月10日前,将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备案材料集中报给外管局。

  3、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即:人民币合格投资者累计净汇入资金不得超过经备案及批准的投资额度。未经批准,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卖、转让投资额度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投资额度自备案或批准之日起1年未能有效使用的,外管局有权收回全部或部分未使用的投资额度。

  4、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开立一个境外机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存放其在境内证券投资的相关资金。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应当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当在托管人处开立。

  5、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头寸可以按月调整。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应当根据托管人核算的境内证券投资对应的人民币资产规模情况,于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头寸进行调整,确保符合实需交易原则。

  6、未经批准,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与其境内其他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资金。未经批准,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内的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证券投资及外汇风险管理以外的其他目的。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托管人应当按规定的账户收支范围为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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